云南招生考试第一咨讯平台
首页 校园 网上书店  研考招生  普高招生 成考招生 自考招生 中考招生 教师资格 公务员考试 事业单位 人才招聘 留言
人力资源 | 秘书 | 物流师 | 营销师 | 会计证 | 导游 | 医药考试 | 建筑考试 | 外贸考试 | 电脑认证 | 外语考试 | 司法考试
心理咨询师| 职业指导师 | 理财规划师| 电子商务 | 项目管理 | 物业管理 | 报关员 | 营养师 | 美容美发 | 驾校 | 培训| 动态
 
 
当前位置:首页 > 公务员 > 云南公务员考试 > 正文
云南人事厅2008年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 时间:2008-06-07

公务员招考按规定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也不指定或委托任何一家培训机构进行公务员考前培训。

2、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全省统一为2008年8月30日、31日。笔试地点及具体科目的考试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按岗位分类的排名名单(含笔试加分)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根据各地上报的岗位代码排定后,在笔试结束45天内下发各州市,同时在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的网站公布。

 4、笔试有关加分政策

(1)根据“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有关要求,对于从2003年开始服务的“全国计划的西部志愿者”,凡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按云青联〔2004〕8号文件规定,同时予以笔试成绩加5分的优惠;按云教学〔2005〕14号、云青联〔2006〕25号文件规定,凡参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并获金、银、铜奖的人员,在报考云南省公务员时,笔试成绩总分分别加4分、3分、2分。这部分人员若要享受加分政策,需在报名时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发放的《志愿服务证》(证上需有各县项目办考核合格的证明)。

(2)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下同)予以笔试成绩加5分的优惠,报名时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烈士间的关系);对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在报考人民警察的岗位时,予以笔试成绩加3分的优惠,报名时需提供有关部门认定并颁发的《因公牺牲证明书》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因公牺牲人员的关系)。

所有拟加分人员在通过网络报名后,需将申请加分的相关证明材料用扫描仪扫描后形成电子照片,并从www.ynrs.gov.cn的“公务员招考”栏目中下载《笔试加分人员申请表》,如实填写后,于2008年6月30日以前用E-MAIL将证明材料的电子照片及笔试加分人员申请表发送至电子邮箱ynsrstgwyc@sina.com中。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审核后将于笔试前在网络上公示加分人员名单。

同时符合上述几种加分条件的,按最高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四、面试

2008年云南省各级公务员考试不设储备人员库。面试相关程序如下:

1、确定面试人员

(1)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结束后,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首先确定辖区内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界定考生成绩是否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时要将其笔试加分计算在内)。

(2)确定面试人员。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含笔试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考计划数2倍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即一、笔试总成绩(含笔试加分)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二、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含笔试加分)从高到低排列,排在招考计划数2倍的范围内。

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行放弃面试导致该岗位面试人员数与录用数不足2:1的,则从最低控制线以上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缺额数依次递补面试(自行放弃面试的人员需向同级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提交书面说明,此说明可以使用传真件,否则将被视为违纪人员,三年禁止参加云南省内的各级公务员考试)。

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数与招考计划数(或进入面试人员临时缺考导致)不足2:1比例的岗位,经州(市)以上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批准,可进行等额面试。

2、考生信息复审

考生个人信息的复审时间为面试前1至2周,由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在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是对考生所持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进行对比。届时若有资料不符的人员,取消该人员面试资格,并按照岗位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在面试当天复审资格,递补人员由各地进行公示,只进行一次递补,递补人员若资料仍旧不符则取消该岗位或等额进行面试。

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或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各一份,有笔试加分的还需提供加分依据的原件。要求必须本人持原件进行复审。

3、面试的实施

由州市以上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负责面试的组织。我省各州市均实行统一时间及地点的面试。面试可采取单一面试方法,也可以根据岗位需要,采取多种测试方法。面试的具体实施细则待笔试后另行通知。

4、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面试的满分为100分,2008年全省统一划定60分为面试的最低控制分数线。若报考者的面试成绩无法达到60分,则无论其笔试成绩的高低,也无论是否等额进行的面试,均视为该报考者在该岗位的综合成绩不合格,不得参与该岗位后续的体检和考核。

五、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

从2008年开始,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的综合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按一定比例加权合成。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报考普通公务员岗位人员的综合成绩合成办法

考生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申论成绩+笔试加分)/3)×50% +(面试成绩×50%)

2、报考公安人民警察岗位人员的综合成绩合成办法

考生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申论成绩+公安基础知识成绩+笔试加分)/4)×50% +(面试成绩×50%)

六、体检和考核

1、体检和考核人选的确定。各州(市)组织、人事部门和省级招录机关按照笔试和面试合成的综合成绩进行岗位排名,按每个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与计划招考数进行等额体检和考察。

2、体检。普通岗位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公安人民警察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及云南省公安厅下发的相应规定进行体检。报考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的按司法部公布的《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单位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根据我省实际,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的基础上,我省报考公安人民警察职位的身体条件放宽为:身高,男性不低于1.66米,女性不低于1.58米;裸眼视力,本科生为4.6(0.4)以上、大专和中专生为4.8(0.6)以上。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职位的此类标准可参照上述标准执行。体检时,体检医生与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本文:云南人事厅2008年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
共4页: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上一篇:云南省2008年人民检察院、法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下一篇:2008年云南省招考公务员岗位计划表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招生信息
·云南2008年公务员面试培训课程安排
·2009年云南省普通类专升本考试培训
·[最后一期]:云南公务员培训8月9日
·[基础班]7月26日公务员培训云大开
·7月17日公务员培训云南大学开班
·翡翠(宝玉石)鉴别与营销课程高级
·云南08法检公务员培训班
·7月5日全天公务员培训云南大学开班
·08年云南教师资格证考试培训报名
·5月3日公务员辅导班公告
·云南公务员考前辅导班3月22日开班
·2008年国家职业资格物流师全国统一
·云南2008年公务员考试培训班全年计
·2008昆明市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考前
·2008国家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全国统
·2008国家秘书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试
·2008云南省普通类高等学校“专升本
·2008年云南省教师资格认证招生简章
·云南昆明;2008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
·云南大学区公务员面试辅导10月15日
最新资讯
版权所有·云南招生考试信息网 滇ICP备06005811号
Copygight © 2007-2008 www.ynexam.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云南招生考试信息网 指导单位:云南互联网联盟协会
技术维护:云南招生考试信息网网络中心 法律顾问:梦想成真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