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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只受理含有主观试题成绩的查分申请,故本次考试只对申论,法检两院考试主观题部分的成绩进行复查。考生可于2008年9月25日到2008年10月8日到州、市人事局考试管理部门(昆明市提交到云南省人事厅考试中心,地址:潘家湾44号园林大厦二楼)提交分数复查申请,2008年10月15日前由各州、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部门公布复查结果。 注2:本次普通公务员及公安警察考试的申论满分为100分,行政能力测试满分为200分,公安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法、检两院公务员考试的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法律专业知识A卷、B卷满分为100分。各岗位面试人员名单由公务员管理部门统计确定后公布。如有需要,考生可自行打印成绩通知单。
本文:公务员考试主观试题成绩的查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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