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招生考试信息网→ynexam.COM→※云南考试网※云南人事考试网※云南省公务员考试网※云南专升本考试报名※云南考试培训认证网※云南考试中心网
云南招生考试第一咨讯平台
首页 校园 网上书店  研考招生  普高招生 成考招生 自考招生 中考招生 教师资格 公务员考试 事业单位 人才招聘 留言
人力资源 | 秘书 | 物流师 | 营销师 | 会计证 | 导游 | 医药考试 | 建筑考试 | 外贸考试 | 电脑认证 | 外语考试 | 司法考试
心理咨询师| 职业指导师 | 理财规划师| 电子商务 | 项目管理 | 物业管理 | 报关员 | 营养师 | 美容美发 | 驾校 | 培训| 动态
 
 
当前位置:首页 > 云南司法考试网 > 正文
司法考试历年试题解析:民事法二
来源: 时间:2008-06-05

  A.王某可以向朱某请求侵权损害赔偿
  B.王某可以向运输公司请求违约损害赔偿
  C.王某可以向钱某请求侵权损害赔偿
  D.王某可以向运输公司请求侵权损害赔偿
  答案及解析:ABD 本题中车辆相撞致王某受伤,是共同侵权行为,运输公司和朱某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故A、D项正确。王某与运输公司之间存在运输合同,依合同法第121条、第122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故B、D项正确。钱某属职务行为,故C错误。
  34.在行为人进行的下列行为中,哪些属于行使形成权的行为?
  A.被代理人对越权代理进行追认
  B.监护人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纯获利益的合同进行追认
  C.受遗赠人于知道受赠的期限内未作受赠的意思表示
  D.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
  答案及解析:ACD 形成权是依权利人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权利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权利。撤销权、解除权、追认权、抵销权等都属形成权。故选A、C、D项。B错误,依合同法第47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纯获利益的合同是无需监护人追认的。
  35.私营企业主王某办公用的一台电脑损坏,遂嘱秘书张某扔到垃圾站。张某将电脑搬到垃圾站后想,与其扔了不如拿回家给儿子用,便将电脑搬回家,经修理后又能正常使用。王某得知电脑能够正常使用后,要求张某返还。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张某违反委托合同,不能取得电脑的所有权
  B.张某基于先占取得电脑的所有权
  C.王某有权要回电脑,但应当向张某予以补偿
  D.因抛弃行为尚未完成,王某可以撤回其意思表示,收回对电脑的所有权
  答案及解析:ACD 抛弃只要权利人一方作出意思表示即可发生效力。王某作为电脑的所有人可以作出抛弃的意思表示,作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该电脑属于无主财产。而张某作为最先占有无主财产的人,可以依据先占而取得电脑的所有权。 故选A、C、D项。
  36.出现下列何种情形时,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
  A.债务人被宣告失踪,且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B.债务人移居国外,但国内有其购买现由亲属居住的住宅
  C.债务人被宣告破产,中止执行程序的
  D.保证人曾以书面方式向主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表示放弃先诉抗辩权
  答案及解析:AC 《担保法》第17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担保法解释》第25条 担保法第十七条第三款第(一)项规定的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发生的重大困难情形,包括债务人下落不明、移居境外,且无财产可供执行。故不选D.
  37.甲向乙借款20万元,甲的朋友丙、丁二人先后以自己的轿车为乙的债权设定抵押担保并依法办理了抵押登记,但都未与乙约定所担保的债权份额及顺序,两辆轿车价值均为15万元。若甲到期未履行债务,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乙应先就丙的轿车行使抵押权,再就丁的轿车行使抵押权弥补不足
  B.乙应同时就两辆轿车行使抵押权,各实现50%债权
  C.乙可以就任一轿车行使抵押权,再就另一轿车行使抵押权弥补不足
  D.乙可同时就两辆轿车行使抵押权,各实现任意比例债权
  答案及解析:CD 《担保法解释》第75条 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债权人放弃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担保的,其他抵押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减轻或者免除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当事人对其提供的抵押财产所担保的债权份额或者顺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抵押权人可以就其中任一或者各个财产行使抵押权。抵押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抵押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故C、D项正确。
  38.甲向乙借款5万元,并以一台机器作抵押,办理了抵押登记。随后,甲又将该机器质押给丙。丙在占有该机器期间,将其交给丁修理,因拖欠修理费而被丁留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乙优先于丙受偿
  B.丙优先于丁受偿
  C.丁优先于乙受偿
  D.丙优先于乙受偿
  答案及解析:AC ①抵押权与质权竞合,若先押后质,抵押权的效力应优先于质权,因为抵押权成立在前。(但是若抵押权属于可不予登记即成立而当事人又未为抵押权登记的,则因未登记的抵押权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未登记的抵押权虽成立在前,质权的效力也应优先于抵押权。)②留置权与质权竞合,若先成立质权后成立留置权。留置权的效力优先于质权。③抵押权与留置权竞合,若先设定抵押权而后成立留置权。通说认为留置权优先于抵押权。因为抵押权人并不占有标的物。
  39.1992年2月19日,甲企业就其生产的家用电器注册了“康威”商标。后来乙企业使用该商标生产冰箱,并在2002年4月开始销售“康威”牌冰箱。下面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甲对其商标的续展申请应当在商标有效期届满后的6个月内提出
  B.乙企业对“康威”的使用为非法使用
  C.乙企业可以在2002年8月19日后在家用电器上申请获得注册“康威”商标
  D.甲企业在商标续展期内仍享有商标专用权
  答案及解析:BD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另依商标法第46条规定,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故B、D项正确。
  40.甲拥有一节能热水器的发明专利权,乙对此加以改进后获得重大技术进步,并取得新的专利权,但是专利之实施有赖于甲的专利之实施,双方又未能达成实施许可协议。在此情形下,下述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本文:司法考试历年试题解析:民事法二
共11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下一页
上一篇:司法考试历年试题解析:民事法一
下一篇:司法考试历年试题解析:民事法三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招生信息
·2009年云南省普通类专升本考试辅导
·2009年云南省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全
·2009年国家职业资格物流师全国统一
·2009年云南省秘书资格全国统一鉴定
·2009年云南昆明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简
·2009年云南教师资格证考试培训通知
·云南2008年公务员面试培训课程安排
·2009年云南省普通类专升本考试培训
·[最后一期]:云南公务员培训8月9日
·[基础班]7月26日公务员培训云大开
·7月17日公务员培训云南大学开班
·翡翠(宝玉石)鉴别与营销课程高级
·云南08法检公务员培训班
·7月5日全天公务员培训云南大学开班
·08年云南教师资格证考试培训报名
·5月3日公务员辅导班公告
·云南公务员考前辅导班3月22日开班
·2008年国家职业资格物流师全国统一
·云南2008年公务员考试培训班全年计
·2008昆明市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考前
最新资讯
版权所有·云南招生考试信息网 滇ICP备06005811号
Copygight © 2007-2008 www.ynexam.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云南招生考试信息网 指导单位:云南互联网联盟协会
技术维护:云南招生考试信息网网络中心 法律顾问:梦想成真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