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个旧市200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规定,经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现将拟录用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2008年9月17日至2008年9月24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人选存有异议或有影响公正录用的,请在2008年9月24日前直接或来电向红河州人事局反映。
联系电话:0873-3732130
联系地点:红河州行政中心C421室
附:个旧市200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录用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