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社会局,各有关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及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 建设教育强市的决定》和《关于加快民办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昆发〔2008〕4号)的精神,按照《云南省教育厅关于2008年初中毕业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云教基〔2008〕2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对2008年昆明市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1.全市小学预计招生92000人,适龄儿童均可进入小学,入学率为99%以上。
2.全市小学毕业生83481人,初中预计招生82464人,入学率为98.8%以上。
3.全市常住户口初中毕业生65118人。普通高中预计招生28800人;全市各级各类中等职业学校预计招生26000人,其中省外及省属中专(含民办中专)招生3800人,市属中专招生9800人(含综合高中220人),职业中专、职业高中(含民办)招生11130人,技工学校招生1270人。全市高中阶段预计招生54800人,升学率为84.16%。
各县(市)区要以促进“教育公平”、构建“和谐教育”作为出发点,根据本地区的实际,在编制年度招生计划时要兼顾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和结构调整,采取有力措施,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加大薄弱学校的改造力度,提高优质教育资源的比重,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接受优质教育和各类教育的愿望。
二、中小学学业评价改革
中小学学业评价改革是课程改革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深化学业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考试评价改革要有利于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推进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体现九年义务教育的性质,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有利于中小学课程教学改革,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促进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学习;有利于加快我市各级各类教育的协调发展,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小学毕业考试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小学阶段教育的质量监控,深化学业评价制度改革,体现素质教育的成果,采用等级加激励性评语的办法,对学生进行德、智、体、美综合考评。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两科,其他学科作为考查科目。文化考试时间,全市统一为6月19、20日。各县(市)区要切实做好命题的指导和审核,以保证命题的质量。考查科目的考核时间由学校自行安排。
(二)初中毕业生学业评价
2008年我市要进一步深化初中毕业生学业评价改革,初中毕业生学业评价包含初中毕业生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两部分。初中毕业考试包括文化科目考试、考查和学科能力测试三项内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按照昆明市教育局《关于2008年昆明市初中毕业评价和高中(中专)招生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昆教中〔2008〕3号)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初中毕业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三、高中(中专)招生考试
(一)考试科目及分值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物理、化学、体育。思想品德学科仍实行开卷考试。语文、数学、英语满分各为120分,物理、化学、思想品德满分各为100分,体育考试满分为50分,总分为710分。
(二)考试命题和试卷印制
2008年昆明市高中(中专)招生考试试卷由市教育局组织统一命制。云南省教育厅对昆明市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进行抽考,化学学科作为抽考科目使用省统一命题的试卷。
(三)考试和阅卷
全市高中(中专)招生考试由昆明市教育局负责统筹管理。各县(市)区设立考区,组织实施考务管理工作。全市统一组织招生考试试卷阅卷,实行计算机网络阅卷。
(四)中考考试和填报志愿时间
昆明市高中(中专)招生考试时间为7月2、3、4日。中考结束后,考生于7月5日至11日填报志愿。考生志愿表交招办后,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报考志愿。
四、招生有关政策和具体规定
(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规划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布点布局,合理调整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依法保证辖区内每位适龄儿童少年都有一个公费学位,不留盲区和盲点。
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和城市义务教育免学杂费工作。按照《昆明市义务教育学校贫困学生“两免一补”工作管理办法》,切实做好对贫困学生的减免和补助工作。大力实施“三就三百”工程,对残疾儿童、城乡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失地失居农民子女、企业下岗职工子女、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非公企业人员子女、个体经营者子女落实相关优惠政策,确保所有学校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
1.小学一年级入学。
(1)小学的法定入学年龄为六周岁,任何学校不准推迟入学年龄。小学招生按照户口和实际居住地,以实际居住地为主,就近或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办法。公办学校划片招生任务计划每班学额应在40人以上。
(2)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四区小学一年级入学报名时间为8月1—5日,其他县区在8月18日前完成小学一年级入学报名工作。各公办小学要在招生前将学校招生报名时间、招生计划、招生地段范围和报名需携带的资料等向社会公示,任何学校不得进行入学招生考试。
(3)在昆的外来人员子女报名时间与当地居民子女同时进行,外来人员凭居住证,到居住证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办理子女就学手续,教育局按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入学,与当地居民子女同等待遇。外来人员子女主要集中在主城四区,相关部门和学校要增强服务,简化手续,公布就学指南,区教育局应联合街道办事处在流动人口集中的区域,设立报名点、咨询站,直接办理报名登记。
2.初中招生。
(1)公办初中招生实行以校划片,结合户口(或住户分离的实际居住地)免试就近或相对就近分配入学的办法。城市公办学校必须严格完成国家计划任务,未经批准不得在计划外扩班。今年国家计划任务,按每班55人下达,原则上每班最大学额不得超过60人。各公办学校不得以“校中校”、“校内班”变相择优招生。
(2)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四区要根据小学毕业生情况,充分考虑历史形成的招生范围,合理调配、顾全大局,保持稳定,提出小学升初中的安排计划意见,报市招办平衡调整,经市招委批准后执行。